【足球报:球员讨薪维权容易陷入“死循环” 投告无门现象已改善】

时间:2022-2-21 作者:菜鸟编辑

【足球报:球员讨薪维权容易陷入“死循环” 投告无门现象已改善】

2月21日讯 针对近些年来国内足坛频发的欠薪现象,《足球报》发文进行了解读,当前诸如前辽足球员投告无门的现象已经有所改善。

此前球员讨薪维权容易陷入“死循环”:不讨薪,薪水是自己合法所得且生活需要,不追讨就要不回来;讨薪,有的俱乐部表示没有可供支付欠薪的能力,不介意球员发起仲裁申请;而有的俱乐部则表示,球员如果讨薪逼迫太紧不排除退出,例子有像苏宁那样决绝退出,至今仍有不少人讨薪无门。因此大多数球员也不敢在讨薪问题上用力过猛,生怕将俱乐部逼退后真的一无所有。

即使有部分球员提起仲裁并且获得裁决胜利,可由于中国足协的仲裁委不具备强制执行权,败诉方俱乐部拒不支付欠薪,球员打赢仲裁官司却依然拿不到应得酬劳,而按照足协章程和球员合同的规定,又不得将行业纠纷诉诸法律,因此很多球员就在这个漩涡中徘徊打转。

辽宁省高法曾以“体育纠纷由体育仲裁机构负责”为由不予受理,而中国足协仲裁委员会面对已经解散的俱乐部不再有任何约束力,这就导致运动员作为弱势群体“欲诉无门”的现象出现。辽宁宏运、大连超越与大连千兆等多名被欠薪球员,就是这一类被拒的球员代表。但是,并非全国各地法院均以辽宁高院的判决为参考,辽宁地区不受理不意味着其他地区不受理。

经逐一梳理发现,针对球员与俱乐部诉诸法院的劳动合同纠纷,尽管各地法院处理方式呈现较大区别,但大多数都认定球员与俱乐部之间的薪资关系适用于《劳动合同法》,属劳动纠纷案件,可以审理,例如曾经有上海某法院执行部门把中国足协给某已经解散的欠薪乙级队的200万保证金,用于执行赔偿被拖欠薪资的起诉人所用。在过去几年的多起案件中,中国足协仲裁委均采取配合地方法院调查审案的原则,已经顺利解决多起纠纷。

(南陵哭哭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