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报回顾足改七年:职业联盟组建几度停滞,未被赋予应有权责】

时间:2022-3-22 作者:菜鸟编辑

【足球报回顾足改七年:职业联盟组建几度停滞,未被赋予应有权责】

3月22日讯 2015年3月16日,《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下简称《总体方案》)正式公布。如今7年时间过去,《足球报》发文回顾了完善足球竞赛体系和职业联赛体制方面的相关成果。

《总体方案》要求改进完善足球竞赛体系和职业联赛体制,包括加强竞赛体系设计,调整组建职业联赛理事会,完善竞赛奖励制度,维护竞赛秩序,加强行业管理,促进国际赛事交流六个方面。

2021年,体育总局出台了《关于开展全国足球发展重点城市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提出在加强竞赛体系设计方面,要创新赛事运行机制,通过安排专项资金、政府购买服务和提供公共资源等方式,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办赛。

《总体方案》中的“职业联赛理事会”,也就是俗称的“职业联盟”,具有独立社团法人资格,在法律地位上是全国性的国家一级社会团体,和中国足协同级。不过,“职业联盟”在组建过程中几度停滞,2020年春天时决定在当年年底成立,参与联赛实际运作,不过,这个“职业联盟”和当初设计的有些不同,没有被赋予应有的权力和职责,如今职业联赛千疮百孔,俱乐部对职业联盟的热情也大打折扣。

关于奖励制度,足协在2018年底也出台了相关规定,但在早期,依旧有部分俱乐部开出天价保级奖,近些年由于俱乐部出现经济危机,甚少发放奖金。

最后,在维护竞赛秩序和加强行业管理方面,中国足协近年来出台了多项政策和整改措施,针对赛事安全、裁判公平以及严查足球行业违纪行为等进行规范。

(南陵哭哭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