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篮球输赢去哪个网站 与篮球有关的日子

时间:2022-9-1 作者:菜鸟编辑

点击上方“方师傅的小玩场”关注

买篮球输赢去哪个网站 与篮球有关的日子

1996年8月的一个傍晚,我妈从村子的小卖部买回了小楷本和铅笔告诉我:儿子,你就要去读书了,读书前你得先学会写自己的名字。

那个八月非常炎热,太阳马上要从山头掉下去了,空气却还像四处流窜的热浪,知了在我家门口没完没了地叫。我拿着削好的铅笔,在我爹的指导下,歪歪斜斜地写下了人生中的头两个字,确切地说是三个字:方光军。写完手指发酸,额头冒汗。

在这之前,我脸沾尘土头发飞扬,所有乐趣都在我们村那条满地牛粪的街道和波光粼粼的田野里。但是,写下“方光军”之后,我爹告诉我:让你读书就读出点样子,别给我混日子!他抽着水烟筒,语气不容置疑。而我妈说:读书了就长大了,不能再天天玩泥巴了!

也就是说,“方光军”这三个字把我和过去的生活割裂了,我得重新找乐趣。小姑娘们玩跳房子、跳皮筋,马尾跳跃模样好看。但是我不能去,因为我是男孩子。最后看着一群高年级的男孩子在抢一个球,觉得挺刺激的,就开始打篮球。

那时候,我们村有电视的人家还很少,能收到的频道也少得可怜。所以,我根本没看过NBA,我也不认识什么阿伦·艾弗森、科比·布莱恩特。不过,我听说过美国有一个打篮球的会飞,他的名字叫迈克尔·乔丹。

如果说读书如同宿命般非选不可,那么篮球是第一次主动选择。那时,我们班才8个人,我年年考第一,我妈逢人就说我爱读书。其实我一点都不爱读书,我看过几本我爹的《故事会》和邻居阿姨的《知音》,觉得这些远远没有隔壁普爷爷在满天星辰下给我讲天狗吃月的故事来得刺激。但是被说爱读书好像也不是什么坏事,每次六一节能得一堆奖状和笔记本也能满足虚荣心,所以就没有反驳我妈。

打篮球就不一样,尽情奔跑大汗淋漓。小学那块篮球场破旧不堪,三分线早已不知所踪,水泥地粗糙不平,木制篮板的边缘已经腐坏。可是我们有用不完的体力,每天下午3点15就放学,时间漫长得像望不到边的山峦。那是玩泥巴之外,我第一次找到了乐趣。虽然还抱不稳篮球,却充满热情。

我读二年级那年,我表哥读六年级。他带着安居小学队在全乡比赛中赢得了男子组第一名,奖品是一颗崭新的篮球。当时我们都沸腾了,喜欢打篮球的人都像亲身参与了那次比赛,说起来都是“我们小学得了第一名”。等到我读六年级的时候,乡上又举行了一次篮球比赛。虽然时隔4年,但说起来我们还是卫冕冠军。我也像当年的表哥一样买篮球输赢去哪个网站,已经成为队中的核心。有种薪火相传的意味。

那几天我兴奋不已,要去乡上参加比赛那天早上篮球队的人都很兴奋,早早地起床,有一种要捍卫荣誉的澎湃。到了乡上的中心小学,看见平整的场地、清晰的三分线、透明的玻璃篮板,就更加澎湃。结果那一年,我第一次感觉到无可奈何:对方的核心都比我高大,球突不进去,板抢不了!一恼怒,越打越急。最后我们输得一塌糊涂,没有赢得一场比赛。

不过,那次比赛也不是没收获。在我们小学,一个星期才吃两顿肉。其余时候,不是土豆煮洋芋,就是番茄炒西红柿。但是打比赛那几天,每天都有肉吃,虽然我们早早地被淘汰,但是要等到所有比赛结束才能回校。因此,冲着那一盆盆肉,也是不虚此行呀。

第一次看到勒布朗·詹姆斯,是2003年,我正读初三。

他被印在一本精美的篮球杂志上。那一年,“03黄金一代”刚刚参加完选秀,后来叱咤联盟的詹姆斯、韦德、安东尼和波什都还顶着一张稚嫩的脸。我闻着那本杂志崭新的味道,一页一页地看,兴奋不已,像是被打开了另外一个世界。

那时候,我和海军、阿忠叔玩着球建立起了深厚的友谊。虽然球技很一般,但是一到下午我们就奔跑在篮球场上,渴了就直接对着球场边的水龙头喝。 我们还买不起篮球鞋,都穿着“石林”牌运动鞋,“石”字写得特像“后”,所以我们都叫“后林”。

我们班打球最好的哥们叫张勇,他脚步灵活、转身漂亮,突破和中投也都可以。每次防守,他都提起裤脚,半蹲,抬起手,吐出舌头怒视我。我很纳闷:前面的动作我都看得懂,但是你吐舌头是什么意思?后来才知道他是在模仿乔丹。我虽然打不过他,但是每次都要针锋相对,用我最好的防守去阻挡他得分。我进攻的时候也一样,我要无视他的眼神和舌头,眼里只有篮筐。我要击溃他才能得分。每一个回合,攻防两端都需要尽最大的努力来对抗。至于输赢,是另外一回事。

打篮球对我来说是最好的放松。初三课业重,周考、月考、模拟考,还有周末补课和晚自习后的自由补课。打完篮球后,全身得到放松,脑子也清醒,看书效率更高。我们要一直打到晚自习前20分钟才赶紧冲回宿舍洗把脸,到教室后接着讨论刚刚哪个球漂亮哪个球可惜,意犹未尽。要是夏天,窗外还蝉鸣阵阵,仿佛要把白昼无尽拉长。冬天呢,四下黑压压,风在窗外摇晃。老师听我们窃窃私语,在讲台上清清嗓子,教室就会安静下来。谁也不知道即将到来的中考是什么样子,只能专心看书。

那时我还不抽烟不喝酒,最大的爱好是打篮球,最大的理想是考上高中。

到了2004年上半年,由于中考临近,老师不再让我们随便打篮球。我就读的那所小镇中学把初三分成了普教班和综合班。普教班是成绩好的班级,有机会念高中。综合班意味着念完初中就只能去打工、创业、回家务农或者念职高。我对这种分类相当反感,但是,又无法避免地随时被分类和评价。我经常看了一会儿书,就到走廊上看综合班的人无拘无束地打球,羡慕不已。但我只能继续回教室看书,我爹告诉我,要是没考好,锄头和扁担已经帮你做好了,回来就可以“上班”。考好了,读了高中就有可能念大学,那样以后你可能就不用像我一样干农民了。这句话对我很受用,平时一到周末和假期,我爹都要领着我去干农活——那叫一个苦。所以一听到扁担和锄头都准备好了,我只能更加用心地看书。

在中考前一周,老师不再管我们了,叫我们自由复习。被高压了三年突然被抽空,那种自由完全不习惯。我们在初中打了最后一次篮球,早已记不得具体情节。那之后,很多人都没再谋面,更别说打球。我们要经历那么多的相遇和离别,很多曾经相识熟知的人,最后都会在中无声无息地消失。初中毕业只是其中普通的一次。没有伤感也无需怀念,毕竟每个人都要走很长的路。

前段时间,我在朋友圈发了一组打篮球的照片,勇哥在下面评论。我回复他,勇哥,哪天去练练?他回:哥好久不碰篮球了。我一想,靠,竟然已经过了十二年了。

十二年前,我以差强人意的分数考上县一中。我的朋友海军和阿忠叔也一样,此后的十多年里,我们会在一起抽烟喝酒,插科打诨。后来我爹告诉我,要是没考上,他也不会把锄头和扁担给我,而是会让我复读一年。“农民是不能让你干了!”

十二年前,勒布朗·詹姆斯完成了他的新秀赛季,场均得到20+5+5,成为现象级的新秀,新的世界已经向他打开崭新斑斓的大门。

总之,在秋天,我和勒布朗都将开始一段新的征程。

在我读高中那几年,开始正式看NBA。条件艰苦。因为是住校,所以,看球都是在男生院门卫值班室。门卫外号老大,是个喜欢喝酒的邋遢中年男人。偶尔买瓶二锅头给他,老大就很高兴,看球赛也就理所当然。每次他的值班室都是黑压压一片头,稍微来晚就挤不下。进个好球,房间里狂欢声乱哄哄,当然,也会因为喜欢球队的不同吵起来。

到了高三,教室里就有电视了,据说是为了让文科生看新闻联播,以便更好地应付政治考试。我只拿那台电视看过球赛和电影。补习那年,有次课间休息正在放骑士打凯尔特人,那会儿凯文·加内特、雷·阿伦和保罗·皮尔斯刚刚组了三巨头,在联盟所向披靡。比赛相当精彩,还打了加时。眼看地理老师发哥就要进教室了,其他人一哄而散,我舍不得詹姆斯,站在电视机前如坐针毡。发哥瞟了我一眼说:看球赛,不错!男生就要看球,别只知道看《情深深雨蒙蒙》。教室一阵哄笑,男生们又围了过来。

据说现在发哥已经是峨山一中的校长,这样的老师当校长,应该还不错吧。

进入峨山一中后,我见高考红榜首页写着“XXX,云南大学”。对一个边陲县级中学来说,每年考取一本的学生并没有几个。我说:“三年后,云南大学前面就是我的名字。”

那几年,詹姆斯打得风生水起,迅速跻身联盟超级巨星的行列。我也成了他的死忠。NBA捧他,拿他和科比做噱头, 都想看“23VS24”。毕竟当时最有商业价值的两个球星打总决赛联盟可以赚很多钱。不过,直到科比今年退役,詹姆斯和他也没打上总决赛。

高中时代,我还看了《灌篮高手》,那真是叫人热血沸腾,所有人都盯着流川枫和樱木花道。十多岁的年龄,谁都幻想过生活中自带主角光环,如同流川枫、樱木花道般引人注目,这样可以吸引很多姑娘的目光。很多年以后发现,其实我们大部分人都像木暮公延,对于生活而言只是平凡人,并没有什么主角光环可言,但是却又无比热爱着我们所热爱。

因为热爱无关乎能力。

就像我,那么喜欢打篮球,却在长到1米65之后就只往横向长;我那么喜欢勒布朗·詹姆斯,却只能像雷·阿伦一样不停地跑动空位跳投。我从来没有成为过场上的焦点,但我仍然是挚爱篮球的我。

在篮球场上,每所学校都有几个打篮球牛逼哄哄的人物。我读高一那一年,高二高三就有几个很牛逼。外号也牛逼,什么“单挑王”“乔丹”之类。每次考完试,我们都会围在球场边,看这些高手“3VS3”,就像看NBA一样津津乐道。我当时觉得一个外号“阿三”的人打球好看,他不高,黑,瘦。技术和节奏却很好,在一群高个子里一点儿都不吃亏。

过了很多年,我从昆明回峨山,跟阿三在酒桌上相遇,那是第一次正面“交锋”。他还是跟以前一样黑,但没有以前瘦,已经结婚。我说:“三哥,当年我可是你的粉丝呀,现在还经常打球吗?”三哥羞涩地笑,摸了一把肚子:“别别别,别抬我。现在很少打了!”我端起酒杯:“来,干了!”

杯子叮当作响。

前年某天中午,去峨山一中找我的高中同学钱海宽喝酒,他现在在那里教书。每个人半瓶白酒下肚后突发奇想要去打篮球。酒劲一上来,投篮失去准心,动作迟缓,被几个高中生虐得体无完肤。李纬那个狗日的,身为人民警察,竟然跑吐。而那几个高中生却像奔跑的野牛——不会累。当然,我们高中时候也这样。

按李纬的话来说,那时我甩着飘飘长发,穿着白色球服,玩着命中率不高的突破。也有女生后来跟我说过:高中的时候,经常看你打篮球,觉得动作好看,长得也还过得去。言下之意就是:你怎么现在成了这副样子!

我们学校的篮球场就在女生宿舍楼下,一到周末,早上吃几个包子, 我,海军和阿忠叔,可以一直打到下午。打完筋疲力尽,撒出来的尿都是黄的。

对于那块球场有很多回忆。

我第一次扭脚踝就在那里,那种尖锐的疼痛现在都忘不了。咔嚓一声,钻心的疼痛从脚踝像血液一样马上涌到脑门,真他妈疼啊!大老爷们又不能叫不能哭,只能倒在地上喘着粗气呻吟。过了会儿,剧痛渐渐转为阵痛,像脉搏一样一阵一阵地跳动。脚踝会不断肿胀,渐渐地只要不碰疼痛感就会消失,全身放松,力气全失,像经历了一波高潮。

另一次,是被我的朋友木木碾压。按照现在NBA的模板,他应该是考辛斯,吨位大,动作灵,高我半个头,宽我半个身子,是一个技术流的胖子。而我的模板呢,就是雷·阿伦。很多年以后,我们还是会在一起打球,当然打球的次数比喝酒少,他自封“灵活的死胖子”,而我自称“秃顶的神射手”。那天,他夸口:你?想怎么过你就怎么过!结果正面过了我几个回合,都被我防住。木木一发狠,开始背打我,顶了我两下,然后一个漂亮的背转身突进去,顺便撞倒我后把球轻松上进,然后折回来跟我说:哥们,刚刚你那个叫阻挡犯规。我的膝盖擦破了皮,第一次体会到什么是用尽全力却无能为力。当时联盟里防奥尼尔应该就是这种感觉。我爬起来:接着来。

打球的乐趣就在这里:再怎样都不能服输,态度要有,脾气也要有。无论怎样,都会起身再来。

那几年,我们无忧无虑地在球场上奔跑着,觉得读书之外,篮球是最重要的。理想从考上高中变成了考上大学。勒布朗打破了一个又一个科比所创造的记录,联盟也把他俩塑造成一生之敌的假象(我认为詹姆斯的一生之敌是皮尔斯)。那时手机没这么普遍,我从报纸上、电视里一点一点地关注着他的信息,欣赏着他的表演,觉得这个星球上怎么会有这样变态的人。

我高考那个六月,勒布朗也第一次率队进入NBA总决赛。

高考考完,我和海军把两个人三年的书加起来卖了,拿着卖书所得45块钱在校门口的馆子里喝了一顿酒,高中就结束了。那年我并没有像刚来高中时说的一样考上云大,那是来年补习之后的事(所以,考试结束了,不要忙着卖书,说不定还要补习)。勒布朗和他的骑士在总决赛中被如日中天的邓肯和他的马刺以4:0横扫。

那一年,刚刚拿下第四个总冠军的蒂姆·邓肯抱着詹姆斯说:未来是你的。

在蒂姆·邓肯跟勒布朗说完“未来是你的”之后的一年,我去复读,然后如愿考上云大。而勒布朗呢,仍然在季后赛铩羽而归。骑士高层在引援上的不作为,给他后来去迈阿密联手韦德埋下伏笔。

大学最爽的,就是有更多的时间和条件看球、打球。经常只要有詹姆斯的球赛,就不去上课,窝在宿舍看球,还要写了很多观后感,了解詹姆斯的每一项数据。发现我的大学班主任曾老师也喜欢詹姆斯后,以“詹姐”“詹弟”相称。

大三的时候,热火的球赛经常被安排在周三,所以老是翘李道和老师的课。连翘几次后,某天突然去上课,道和老师跟我说:方辉,你怎么老是不来上课?谈了恋爱考试就不想过了?我一紧张,想给道和老师递支烟,但是想想大学唯独给逻辑学的老师递过烟,也唯独挂了那一科,还是收回了这个想法,满脸赔笑:李老师,我都是坐最后一排,您可能没注意。

大学时我们班打球最好的是周清龙,好像小学时鸡群里挑凤凰之后,最好这个词就没跟我沾过边了。周君是昭通人氏,一大特点就是爱吃土豆。我们一群人去吃饭,叫他点菜,他用手机看着电子书,头也不抬:麻辣土豆条。中途菜不够,要他加菜,他夹起最后一根土豆条说:加一个干煸洋芋丝!

周清龙投篮很准,这也导致他常常眼中只有篮筐没有队友,在球场上经常像野牛一样奔袭后自己出手。我也毫不客气:周清龙,传球啊,老子空位半天了。他看我一眼,转过头接着投自己的篮,那球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就进了。让人又爱又恨。

大学时每年都要打院内比赛,由于人文学院男生较少,我们班都能取得较好的成绩。我和周清龙的双核也还过得去。那时候应该是我的巅峰了,每次比赛,我的美女朋友乾琼她们都会给冲我喊:方小帅,加油!心里美滋滋的,当然,她们也纯粹是为了鼓励我一下,并不是我的粉丝。因为不打球的时候,她们都叫我方小贱。

现在回想起来,我的大学就是看了几本书,看了几部电影,打了几场篮球。到了大学,牛人当然更多。但是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圈子。球场上,大多时候都是水平相当的人聚在一起打。差距悬殊——能力弱的不爽,球都没摸到,战斗就结束了!能力屌的也不爽,怎么感觉还没开始,就结束了!

平时去玩,除了我和周清龙,对外汉语有个叫陈兴东的哥们经常跟我们一起。他比我高一点,比我瘦,力气却比我大。此君传得一手漂亮的好球,又不爱投篮,有点像伊戈达拉。经常跟他组队的后果就是,我习惯了跑空位接球跳投,球风被完全改变,以致现在连球都控不稳,倒是投篮比以前准了一些。高中的时候,我可是持球进攻型,拿我朋友木木的话说就是:你就像利拉德,眼里篮筐多过队友,多少次老子空位传球给你,你还要突破,浪费我的助攻!

大三那一年打院内赛,我们班和陈兴东他们班组队,在人文学院所向披靡,一场没输就拿下冠军。我发短信给詹姐:轻松拿下总冠军!给我詹詹今年的总冠军暖个场。那一年,詹姆斯和克里斯·波什同赴迈阿密,跟韦德组成三巨头,在联盟掀起轩然大波。在此之前,看着詹姆斯和韦德在美国国家队和打全明星时的各种眉来眼去、完美配合,我发短信给木木:你说老詹和骚韦有没有可能在同一个球队?(木木最喜欢韦德)木木不假思索地回我:可能,在美国国家队!结果,这件看似不可能的事情就在2010年实现了,还拉来了波什。所以,从账面上看,他们拿总冠军是理所应当。

他们也一路打进总决赛,一度以2:1领先达拉斯小牛,最后却输了。那是最诡异的一次总决赛,勒布朗·詹姆斯如同被诅咒一般不会打球,拿着球不是传就是站着不动,异常丑陋。我们熟知的几个朋友都说,那一年他们在打假球,给2006年的热火还债。

到了大四,忙于实习,我陆陆续续地看着球赛,但是随时用手机关注着勒布朗的动向。好像关注他已经成为日常的一部分。那一年,他们再度进军总决赛,并从年轻的雷霆手中几乎不费吹灰之力夺得总冠军。赛后,詹姆斯深情拥抱了当时看来无可限量的杜兰特,不知道他有没有像蒂姆·邓肯一样对阿杜说:未来是你的。

詹姆斯夺冠那一天,我刚好搬离学校。我和木木他们在出租屋里弄了一大桌菜,隔着太平洋给詹姆斯庆祝。喝完白酒,又接着去楼下的烧烤摊喝了一顿啤酒——等了十年的总冠军,当然要大庆!

现在想来,在2003年翻开那本篮球杂志那天,远在大洋彼岸的勒布朗·詹姆斯和我这个东方小镇少年(现在成了小镇青年并会马上跨入小镇中年)就有了某种联系。他进入联盟,我中考;他第一次打总决赛,我高考;他第一次拿总冠军,我毕业。这些年里,我见证了他的成长和加冕,从以前的“小皇帝”成为如今名副其实的“詹皇”(虽然我对这个外号一直不感冒)。我也从那个青涩的少年,到如今在社会的洪流中摸爬打滚,来到谈婚论嫁的年龄。这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

此后,勒布朗·詹姆斯一年都没有缺席总决赛。他的强大不言而喻。2013年,他还从蒂姆·邓肯手中得到了总冠军,这离他们07年在总决赛碰面已经过去6年。他和邓肯拥抱的时候,邓肯应该说:我说过吧,未来会是你的。然后老詹回:是呀买篮球输赢去哪个网站,我做到了呢,而且还是在你的面前,这让我无上光荣。

这些时候,虽有我渐渐发福,弹跳下降,以前打篮球的那些哥们都天各一方。但还是跟以前一样热爱打篮球。今年,勒布朗又进入了总决赛。这是连续第六年。虽然总比分仍然落后于勇士,但我知道,无论如何詹姆斯仍然会在下个赛季重新站在场上,释放着他的能量。而我,也会一如既往地喜欢他,也一如既往地喜欢篮球。

就像《灌篮高手》中三井寿受伤回来后,对安西教练说:教练,我想打篮球。

买篮球输赢去哪个网站 与篮球有关的日子

图片:来自方师傅的手机